机构设置
| 招商动态 |2016-08-02
(一) 办公室
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;组织办理县人大议案、政协提案;组织起草局重要综合性文件;负责综合汇总全县招商引资活动方案;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,负责文秘、财务、资产、接待、督办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安全、信访、会务、后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、计划生育、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
及服务工作。负责局机关党务、纪检监察和群团等工作。
(二) 项目招商股
1.负责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、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;按照国家产业政策、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;参与招商引资点项目评估、推介、洽谈和协调工作。
2.研究拟定全县国内处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、实施方案、年度计划并组织或参与重大内外资项目咨询、对接和洽谈等事宜;负责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相关的投资政策、法规咨询服务。
(三) 项目管理股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,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;依照有关规定上、办理核准或核报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;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关法律、法规和合同、章程的情况。
2.负责 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,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的各种问题;检查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合同的情况,汇总分析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,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,定期提出有关报告和建议,负责全县直接利用外资的统计。
3.负责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涉及社会环境,企业利益障等方面投诉事项的调查、协调、处理工作:起草向县委、县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重要诉案处理情况报告;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。负责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投诉事项目的督查。对违反政策、法规、造成严重后果的诉案当事人提出处理建议。负责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为外业投资企业提供相关的服务。
4.负责全县国内外招商引资数据统计、分析和编报工作;负责对县级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、协调、服务和督办工作;负责外来投资者办理投资项目涉及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办事程序等提供免咨询和指导服务